聚来!”,有点类似汉人的牵魂那样,这时,畜群也必须集中在这里,之後并举行马锺之宴,大家边唱边喝,尽量的喝,直到喝醉为止。
跟著,蒙古各部落族长会聚在一起举行忽勒台大会,除了制定法规和决定部族重大事件之外,还要举行规模较大的那达慕(蒙语娱乐、游艺的意思),内容主要是射箭、博克和赛马比赛。
每逢此时,牧民们便会穿上崭新的服装,骑著马、赶著勒勒车,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。在绿茵草地上搭起穹庐,熬茶煮肉,整个草原炊烟袅袅,人欢马叫,一片欢腾。
纳岑是弘吉剌部族长,他当然要去,而且他决定要带著千黛和斡罗岑一块儿去参加这场五至七天的盛会。
此刻,纳岑和霍骆金正在做出发前的最後巡视,而斡罗岑则亦步亦趋地跟在後头。至於千黛,她早就坐上黑车帐舆(黑色篷车,车上置室,可坐可卧,多为女人乘用)了。要是以前,她宁愿骑马,可这会儿她并不想冒险,因为,如果她没有弄错的话,恐怕她又怀孕了。
一想到这儿,她就觉得万分窝囊!
那个粗鲁的男人第一次见面就搞得她哭天喊地的,教她恨得想立刻逃得远远的,再也不愿见到那个混蛋了,可没想到她还没逃出半步,就先发现自己怀了他的孩子。天哪!居然让她怀了一个陌生人的孩子,老天爷开的这个玩笑实在是一点也不好玩,好吧!至少这个孩子真的很不错,人要懂得感恩,日子才会快乐,所以,就姑且算是老天爷特地赐给她的好了。
可是,老天爷也实在太爱恶作剧了,就在她十六年呕心计画、八年辛苦养成之後,以为终於可以顺利逃脱魔域!拥抱自由的那一刹那,却当面被那个混蛋逮个正著!
这算什麽?玩捉鬼游戏吗?接下来是不是轮到她做鬼了?
好、好、好,就算是老天爷刻意要她留下来好好地认识一下那个混蛋,斟酌看看是不是能让宝贝儿子不用与他的额赤格两地分隔,大家皆大欢喜一下好了。
可为什麽就在她刚刚发现那个混蛋好像并不是太霸道,也没有那麽可恶,虽然他似乎特别喜欢戏弄她,但也满体贴的,甚至有时候也会表现出一点温柔来吊人胄口,也就是说,她开始认为那个混蛋男人好像并不是那麽混蛋,她似乎可以慎重考虑接受他的时候,她居然又怀孕了?
这摆明了老天根本不给她选择的机会嘛!
更过分的是,算算他回来也才三个多月而已,儿子的心就被他轻而易举地偷去了一半,也不过就是马技超炫,箭术更精,博克也没有人能赢得过他而已嘛!这有什麽了不起的?
她也会啊!
虽然她的马术不过尔尔,箭术也是马马虎虎,博克就更别提了,可她至少是“会”了嘛!为什麽就没见儿子用那种崇拜的眼光看过她?也不想想他是喝谁的奶长大的,又是谁教他写字念书的?她不是也很了不起吗?就这麽几天功夫,他就全忘光光了吗?
真是有够呕人的!
算了、算了,反正男人都是这麽忘恩负义、没良心的,不管大的还是小的都一样!所以,这一回她一定要生个女儿,一个贴娘心的女儿!
对,就这麽决定!
“额客!”
千黛闻声抬眼一瞧,原来是那个小没良心的。
“干啥?”
黑车旁,斡罗岑高骑在灰马上,两眼困惑地直打量她。“额客不是比较喜欢骑马吗?怎麽今儿个坐起黑车来了?”
注意到纳岑也骑著他那匹大白马过来了,千黛不由得没好气地说:“你管我,额客这会儿就是喜欢坐车,怎麽样?不服气吗?”
莫名其妙碰了一鼻子灰,斡罗岑诧异地猛眨眼,随即听见玩伴不儿罕在叫唤他。
“斡罗岑、斡罗岑,你在哪里?”
他赶紧回应了一声,再匆匆对千黛说:“额客,我去找不儿罕了。”语毕,不等千黛回答,他就扯著缰绳跑开了,刚好和纳岑错身而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