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……我不……”
“签!!!”
关掉吹风机,她无奈地与镜中人对视。
以东方人而言,她知道自己的容貌并不差,但在西方人眼中,不管好不好看,东方人看起来都是同一个样,千篇一律的黑发黑眼,平板的五官,矮小的个子,比蚂蚁还不起眼;再加上英国依然是个种族主义社会,虽然比起二十年前已经宽容了许多,然而种族歧视仍是英国社会的一个大问题,种族暴力冲突依然时有所闻,所以她在这儿并不快乐,如果可以的话,她真希望能离开英国。
但是无论她有多难受,当年才十三岁,仍没有能力独立的她始终只能留在这儿仰赖叔叔的抚养,然而留在英国越久,她就越加无法忍耐父亲家族对她的鄙视,只因为母亲配不上身世高尚的父亲——即使父亲和母亲是真心相爱的。
“你不配留在这个家里,就像你母亲不配和你父亲在一起!”
“但……但他们是真心相爱……”
“住嘴!不要在我们面前说那种话,真恶心!天知道你父亲究竟吃错了什么药竟然会看上你母亲,幸好现在一切终于都结束了,我们不必再继续担负你们母女俩所带给家族的耻辱了。”
幸好?
她的父母死了,他们却说幸好一切都结束了?
这样岂不是太过残酷,为什么相爱的人还要计较身分、种族、财富、权势与威望那种无聊的事?
太不公平了!
可悲的是她连与他们抗争的胆量都没有,只有逆来顺受的辛酸,所以她唯一能做的是下定决心认真攻读法律,以便继承父亲的遗志成为皇家御用大律师,这并非好强,也非报复,而是不服气、不甘心!
也许她不适合作律师,也许她根本没有能力作律师,即便如此,她也要尽己所能的去试试看,如果成功的话,她就能够让大伯和姑姑知道,虽然是情妇的孩子,她也可以表现得比大老婆的孩子优秀;也要让所有曾经歧视她的英国人知道,东方人绝不比西方人差!
想到这里,桑念竹不觉发出一声自卑自厌的叹息。
每个人都知道她恬静羞怯,有谁会料到她胸中酝酿着一簇愤怒的火焰,却连发泄的勇气都没有?大家都说她气质典雅有内涵,又有谁会想到她内心竟是这般龌龊,念法律不为无辜人辩护,不为伸展抱负,居然只是为了不甘心?
最悲哀的是,不管曾经下过多大的决心,她也依然没有把握能够毕得了业,遑论考律师执照,这样她还有什么资格说要替妈妈出一口气?又有什么资格说要摆脱被蔑视的命运?
路,为什么这么难走呢?
※※※
“小念念,你回来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