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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就算是那个时候,我也知道随时带跌倒酒和急救药,买就买最好的,写满英文的军用货,过期了就换新的。

那个时候的成麒一不怎么花钱,憋着一股劲儿忍受贫穷,因为他知道,跟死比起来穷算什么呢。

钱都是保命钱。

不对,偶尔也会花点小钱。

楚令尘来找我的时候,我再穷也要买酒买烟,我再狼狈也要打扮得人模狗样和他见面。

我曾经花过半个月的房租买了一件不合身的西服,只为了他说要带我去一个聚会,虽然最后他忘了,跟他去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女人,挽着他的手臂像是饿狗护住一截肉骨头。

我没舍得把西装拿去退了。

不过房租我是交不上了,房东开始断我的水电,我连方便面都煮不了。

但我还是舍不得退掉那套傻乎乎的西装。

我换了一个思路,我住的那个破仓库那么小那么破,怎么还好意思每个月收我那么多钱?我于是自己一个人去走货,那是很少见的我没有听大哥的话。

拿到钱后我第一件事就是换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小出租屋。

没比仓库大多少,但冬天有热水,晚上也不会有老鼠。

再后来,我越染越黑,越走越深,人们叫我七爷,楚令尘也不再忽视我,我跟着他搞钱,然后投资,带着刀子做事总比空手交易来得便利。

我二十二岁的时候住进了那家酒店的最顶层,从此再没有搬出去过。

也再没有让楚令尘找不到我过。

我永远记得我搬出仓库后的一个月,那是凌晨三点,而且是在一个不太温暖的季节,我刚刚办完事回家,手上血腥味儿还没怎么散,就在门口见到了缩成一团的楚令尘。

我没办法形容我那时候的那种感觉,只能说很奇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