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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给他陈述事实,暮斯真的是神经病,神经病不可怕,可怕的是有背景的神经病。

坐到椅子上俯身向他推了推面前的酒杯,继续说:“喝酒吧,有空来看我就行了,现在生活也不错。”

“哥!”杨浩急躁大吼,“你怎么这么平静。不是,我越想这越不是个事,凭什么他逼得你不得不走,凭什么你反抗一下都不愿意,你以前不是这样的!”

我说:“不,我是。”

我一直是躺着的咸鱼,风吹雨打也不动,再脏再乱不嫌弃,我太没用了。杨浩把我当英雄,我一直强迫自己装英雄,因为我是他哥,我要对得起他叫的那声“哥”,所以我胆大不怕事,和他说我可以,拼着一股劲,莫名的责任感压着我,可这就像皇帝的新衣,是假的永远也变不成真的。

那股劲是切切实实存在过的。

我累了,不想去挣扎了,就当它是我的幻觉吧。

想想也挺讽刺的,装着装着人信了,我不愿意继续装了,脸上披着一层皮,我现在给撕下,它已经连到我肉里,把我自己也撕下。

“哥!”

他见我低着头一直在想事,气得把手里的纸杯捏不成样,杯里的酒没喝,全都洒了出来,从他手上流下。

他像是一个人的表演,最后烦得踢了沙发,摔门而去。

临走前他说:“我不想因为那不知道名字的小杂种来坏了我们感情,他背景再大还能把平白无故的毁了我吗?你要是甘愿一直窝囊的在这我没话说,哥,你好好想想,我过几天再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