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p&r项目立项的那天,按照实验室的传统课题组的同学得好好庆祝一番,我跟着喝了不少酒,看到他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。
他在台上唱歌,抱着吉他,闭着眼睛,额上系了根红色发带,称得皮肤有一种病态的白。
一首本意欢快的歌,被他降了调,唱出了bes的感觉。舞台的灯光聚拢成一束,柔柔地打在他身上,让轮廓失焦,虚虚实实看不真切。
我一定是喝醉了,我自嘲般想。世界太大了,两个擦肩而过的人在异国重逢的概率无限趋近于零。
但我还是被塞壬的歌喉蛊惑,冒冒失朝着他走去。
“许棠!”我的喉咙先大脑一步叫出了这个名字。
我看到那条红色发带抖了一下,一只受惊的小鹿回过了头。而就是这个回眸的眼神,让我瞬间就确信了眼前的是他。
他好像一点儿都没有变,好像又全变了。他惯会这样的伎俩,用原始的幼兽般的清纯眼神引诱人心,只要他愿意,可以把任何人玩弄在鼓掌。
现在,他又用这样的眼神看我。
“先生,你认错人了。”他轻飘飘地说。
第二天我在实验室醒来,头疼欲裂,脑海里面的画面还停留在红色发带下那双受惊的眼睛上。
我二十多年的人生过着一种按部就班的生活,像盖一栋大楼,我需要小心翼翼,分厘不差。我的人生没有试错的资格,一个参数微小的异动就会让大楼瞬间崩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