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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蔚画了个圆,将整个世界排除在外。

在那些忍受孤寂故作老成的日夜,游蔚却觉得自己在飞速成长,无限的接近于成年人了。

哪怕是放学路上被高年级小混混讨要保护费,他都能昂着头颅教训对方一顿:“有手有脚干什么不好,年纪轻轻的。”

八岁的游蔚已经缺心眼到这样人神共愤的程度,几个小瘪三都不好意思抢他钱了,直接给他按墙角揍了一顿。

彼时头破血流的小游蔚终于明白:他怕疼,也爱哭,忧郁不是抵御一切的良药。

也就是那天,他遇见了林如昼。

自然不是什么英雄救美或美救英雄的戏码,那会儿的林如昼是个比自己还矮的小屁孩,能做到自保就很不错了。

游蔚一瘸一拐,哭得涕泗横流,却在回家必经之路上又遇到了那伙人,只不过他们换了目标。

游蔚忍住眼泪,趴在电线柱后面偷看。

小倒霉蛋二号自称没钱,奇怪的是脸上没有半点畏惧的神色。

那几个混子接连碰壁,也不废话,随手将人一掼,小倒霉蛋趔趄一下摔在地上,再抬起脸时,嘴巴里全是血。

咳一下,血喷溅出来,沿着嘴角缓缓滑落。

不光是游蔚,几个小混混也吓呆了,钱都没要拔腿就跑。

游蔚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这样的场景,一般情况下,这样的出血量便意味着——这个人时日无多了。

游蔚半是惊骇半是好奇地靠近,那小倒霉蛋儿自己爬了起来,一滴眼泪都没有,脱了外套给自己擦血。

“……没事吧?”

小倒霉蛋二号抬起眼睛看他,那目光带着一点疑惑,琥珀色的瞳孔里,满满地装着阳光和捂着脑袋的游蔚。

游蔚有限词汇量下,他的脑海冒出一句诗:乱花渐欲迷人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