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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被酒精泡了半宿的脑子生疼,一点也想不起来具体经过了。

但回忆起了那段野马脱缰的“错误”,方初笠好像还哭了,骂他混蛋,还说疼,第二天得杀了他。

这小少爷是出了名的烦人,小时候还好,顶多是熊孩子、学生时代叛逆点,现在留学归来,光长个儿和脾气了,做事情更是随心所欲的。

方初笠变成方总有两年多了,没有哪一次谈合作不是急赤白脸的,只要是他定的要求,一个不会退让,酒肉不进,急了愣是能甩出“爱签不签”的话,每次都是别人苦哈哈地丧了权,温岭赔笑安抚别人。

太霸道,太蛮横。

呈泰西区是块硬骨头的印象迅速在业界里传播,每次商业洽谈像是关乎生死的舌战,而除了方总超然物外快速脱身,两方其他人员皆无好脸色。

温岭都得折损好几天的精力。

方初笠要是知道自己对他做了这种事,说要杀了他,没准真做得出来。

温岭不想死,任何意义上的死都不想,趁人没醒,心一横先跑了再说。

原本打算收拾得像个人了再联系方初笠的,谁能想到这少爷先出了事。

方初笠就在一楼急诊室,温岭刚踏进去就听见他鬼哭狼嚎的声音,处理室外站着一个看起来也就刚成年的男孩,穿着酒店制服,神色慌张。

“他怎么回事?”温岭微微皱了皱眉。

“老总我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,”看这孩子也不过十八九岁,脸色苍白,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,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里也全是惶恐不安,“我在收拾房间,路过,他就拽着我问他房间里进过什么人。”

“我真的不知道,我早上八点才来上班。”

“那他咋摔了?”

“想下楼找主管,嫌电梯太慢走的大堂扶梯,刚下去一步就摔了……”

温岭扶额,那大堂扶梯五十来阶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