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建了不过四五年,看样子还新着。
谢颜现在不缺钱,先前在中凉州挣了近万两银子,到京都的时候,谢颜自然也没放过这个绝佳的机会,话本更是卖了上几千本,除去七七八八的开支,她如今口袋里还有三四万两银票。
当然皇帝赏赐给庄婉的那些并没有算在内。
那些金银财宝估摸着折合起来大概有十万两银子,但往后要把整个芙蓉县经济搞起来,搞成全国第一县,这些银子的万万不够。
不过这银子赏的是庄婉本人,与县域发展用到的钱并无关系。
到时候银子怎么花,还得看庄婉怎么想了。
谢颜第一眼就相中了那家院子,直接付钱拿了房契。
找人来把原先主人的居住痕迹全部抹掉,再对院子和房间进行整改。
这项工程大概要一个多月的时间,谢颜和庄婉就先住在县衙里。
一起回来的还有影和幸存下来的车夫叶三。
影和叶三都是周家军的后人,父母都已不在,两人不愿回到京都,便跟了庄婉。
谢颜买了房子后两人不愿住在一起,庄婉便从皇帝的赏赐中给他们每人拿了五百两。
二人也各自在衙门附近买了房子,算起来影和叶三也只是庄婉的私人护卫,不需要到衙门当值。
皇帝的护卫队将人送到芙蓉县后,颁完圣旨就走了。
接下来的工作就得靠庄婉自己扛起来了。
好在庄婉背靠女皇,这样的身份使她的县令工作无往不利。
白天工作忙,于是在回到芙蓉县的第二天晚上,庄婉和谢颜带着影和叶三一起回了上盐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