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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像个目送丈夫登上远洋船舶的妻子,注视着纪仲年头也不回地上了那辆车,关门的声音就跟说“滚”的声音一样大。

车后轮扬起漫天灰尘,呛了林斯一鼻子。

“可真够绝情的”他嘴里嘟哝着,心里倒不是真的埋怨。

上一辈子,林斯也曾站在这个地方。

抬头是漫无边际的漆黑苍穹,低头是逐渐驶远的车子,他站在清冷的家门前,目送那不知会否归来的纪仲年。

日子仍是要过的。

纪仲年走后,林斯这狗窝忽然显得空荡荡,他一个人住在这冰冷的屋子里,再次将自己活成了一条咸鱼。

他时常会盯着墙上的日历,碎碎念上面的数字,盼望时间能流得快一点。

一天、两天、三天一周、两周、三周一个月、两个月、三个月

掰着手指头算会快一点吗?还是采一朵清荷掰花瓣会快一点呢?亦或是,钻进被窝里想着纪仲年撸会快一点?

之后的时光里,相思归相思,林斯还是重新振作起来,恢复了他单身青铜汉的生活,每天游手好闲,在贫民窟里晃晃荡荡无所事事。

没钱了就捡几个破烂换饭吃,到池塘边打打水漂当做是消遣。时不时与贫民窟里的混混们扭打成堆,与街上的流浪狗大战一场。实在无聊了,就在榕树头下打打牌,被出千的人坑得一个子儿都不剩。

——纪仲年不在,他好像就没有乐子。

其实对于林斯来说,重活一辈子最不适应的……就是得在这个破烂的贫民窟里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