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昂贵的皮鞋踩过刚刚才浇过水的草坪,锃亮的鞋面上沾满了黏腻的泥土,当纪仲年一走进家里,经过客厅和长长的楼梯,在大理石砖上踩下一串零零碎碎的泥脚印。

苦了刚刚才搞好清洁的下人们。

回到了自己房间里,纪仲年衣服不脱鞋也不换,直接仰躺在沙发上,眼神似丢了魂儿那般漂浮在空中。

在这种思考力几乎为零的情况下,他被迫认真思考自己到底弯没弯——

日复一日的矛盾和推拉中,自己正慢慢对林斯上心,并无意识地付出越来越多,真实地体会到这种对同性分泌多巴胺的感觉。

对他来说,林斯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?

是失眠夜里的辗转反侧,是偶尔想起时心里微微一痒,还是故意躲避却避而不及,亦或是不经意间慢慢加重的在乎?

这些纷涌凌乱的杂念缠绕着纪仲年,令他逐渐接受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事实,即便那是一个与自己同性别的人,是一个身份低微脑子有病的变态。

他曾尝试回避这个荒诞的事实,却不得不被自己的内心打败,不得不面对自己被掰弯的现实,因为这份感情的存在感太过强烈。

他知道自己早该直视这份感情。

纪仲年解开白衬衫的扣子,将手掌放在自己的心口上,只觉一小寸皮肤像被熨斗烫过那样,随着搏动的心脏突突跳跃。

——他对林斯动心了,而且是深陷其中,像个萝卜一样无法自拔。

作者有话说:

纪老爷脾气真的不好,也就林痴汉能忍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