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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仲年依旧什么表情也没有显露出来,但看他的眼神却变得深凝至极,一句话也应答不上。

林斯读不懂纪仲年的情绪,只执着地拽住他的手,继续哆哆嗦嗦地说,“后来有一天,我被坏人抓走了,那个人要杀我,但是在刀刺进心脏的那一刻,我还能看见你的脸,瞬间就不怕了。”

他说着说着,有滴清澈的液体从眼角滑落,纪仲年看着他这副模样,只觉心里有种从未有过的割着疼的感觉。

林斯每喘一口气,这种疼就钻一次纪仲年的心脏。

很奇怪,这种感受,明明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,却能与对方共情,对方痛苦,自己好像也会跟着痛苦。

成串的雨珠从黑色的伞檐汇聚滴落,纪仲年心疼,忍不住将林斯往自己怀里带了带,用臂弯将这个人有力地搂住。

“我明明把你带进了一个好吃好住的地方,你怎么反倒比在贫民窟的时候更瘦了?”纪仲年想不明白。

他感受到林斯的身体因为发烧而高温,皮肤的滚烫能通过衣服的布料传递出来,也能感受到林斯的身体很瘦,瘦到肩骨抵上他的胸膛时,会有硌到的感觉。

林斯软着身体靠在他怀里,气息变得愈发虚浮,“纪仲年,我没想过睁眼还能再见到你。哪怕现在吃再多的苦,也没关系。只要想到未来的你是爱我的,我就会坚持下去”

什么支撑着他当一只毫无底线的舔狗?

是他坚信未来某一天,纪仲年一定会爱上他。

——只要想到终有一天能和纪仲年相爱,想到他们会像上辈子那样成为恋人,林斯就有无尽的动力等待下去,再苦再累也没关系。

“林斯?林斯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