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鸣之又问。

季远睁开了眼睛。

对上他那双眼睛,方鸣之到嘴边的嘲讽又咽了回去。他有些烦躁,从裤袋里掏出烟盒,抖了抖,递了支烟过去:“抽不抽?”

季远没接。

方鸣之讨了个没趣,收回烟,自己点了,吸了口,烟圈在浴室里升起,也倚着门:

“远子,你知道么?我以前就觉得,你像个瓷器。知道什么是瓷器吗?薄,脆,漂亮。要么永远好好地放在那,谁也碰不着,要哪回被碰着了,跌下来,就砰——碎了。”

“就像现在这样。”

季远没说话。

方鸣之自说自话惯了,继续道:“你们这些聪明人啊,办事是厉害,但就是太聪明了,容易走极端。”

“你虽然从来不说,但我看得出来,你挺不屑爱情这玩意的,是不是觉得,它特不理智特荒谬还特廉价?是廉价的多巴胺和荷尔蒙作用体?”

室内静了会,就在方鸣之以为季远不会回答时,却听到一声“是”。

那“是”被酒精和饥渴焦灼,有种砂纸的磨耳感。

方鸣之“哈”了声:“果然。”

“还记得以前,我跟墨水为了失恋鬼哭狼嚎那会吗?”不等季远回答,方鸣之接着道,“你那时候特冷艳高贵,特不屑。我当时就想,迟早得让你小子跌个跟头,可你一直没跌,后来吧,我又不想你跌了,知道为什么吗?”

“因为我觉着,你要跌了,就爬不起来了。

“我们普通人,可以爱一次又一次,只是越往后,越少。但你们天才就不一样了,可能天生理性神经占得太多,感性神经就特别少,沸点太高,烧不起来。可一旦烧起来,就完了,因为你们那点可怜的感性神经根本没办法自我调节,要么拥有,要么烧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