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尖悬停,浮上又浮下,呼吸般谨慎的踟蹰之后,才缓缓落了第一笔。
糟糕,不好看!
戚然挺直了腰板,将纸团巴团巴撇到一边,重新抽出一张,展平了,笔尖垂在左上角犹疑稍许,又落了下去。
写歪了!
一个撇竟然被他写成了横!
戚然烦躁地挠了挠头,又换了张纸,这次他怎么也不敢贸然下笔了,挫败地盯着白纸,下巴抵在上面。
他很少手写周楷之的名字,第一次在纸上见到这三个字,是宋体打印在他简历的配偶一栏里,第二次是在离婚协议书上,苍劲的笔体同它的主人一样,好看极了。
反观自己的字,写一划都像是亵渎,跟往纯白雕塑上泼墨似的,属实有点过分。
但怎么办,周楷之快回来了,必须要在他回来之前写出来,戚然抬起脸,火急火燎地起笔。
这一次却有如神助,从开头到落款,一气呵成,阳光将笔杆的阴影从左转到右,零星的水渍泡开了被选中的词,氤氲纸上。
最后,戚然熟练地写完自己的名字,抬头看了眼日历。
六月初七。
从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到现在,都没有走完一个完整的三百六十五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