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“私生女”变成“同母同父的胞妹”这事,还真是陆明能干出来的。
陆烟翻了两页便没继续了。
没什么好看的。
这上面的条条框框全是陆明算计过的。
这一趟,不过是告知她一声,并没给她选择的权利。
捏了捏协议,陆烟翻到最后一页,视线落到乙方签名处,盯了两眼,陆烟抬头看向对面的陆明,笑着问了句:“带笔了吗?”
对面的人从上衣口袋里,掏出一支万宝龙钢笔过来。
陆烟晃了晃神,随后若无其事接过笔刷刷签上自己的姓名。
写完,陆烟盖上笔盖、合同合上放在了茶几面上。
并没有打算将合同递给陆明。
反而,故意问:“我把合同签了,您能给我点什么好处?”
“想要多少钱?”
“爸,你说说,都二十几年了,你怎么还改不了,给钱打发我的习惯?不过这个习惯挺好。”
“毕竟养了我这么多年,我也不能不讲父女情面。你就给我250块?”
对面的陆明被陆烟刺了几句,脸色并不好看。
尤其是陆烟说出250时,陆明的脸色更难看了。
陆明望着眼前的陆烟,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。
陆烟的长相有一半是承了陆明的,脾气也是。
可惜。
她什么都好,唯一的错就是她是谢婉君的女儿。
而这个错,让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接受她这个女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