恰恰相反,修理厂因为他的性格,生意蒸蒸日上。
从赔钱到维持温饱,再到他连买辆摩托都能不眨眼。
有人说他是天之骄子,有人说他所有的一切都是背靠大树好乘凉。
谁也看不见他的努力,谁也不知道他流过多少汗水。
大家认识他,熟悉他,对他笑,无非就是因为——他是纪元的儿子。
纪元的儿子,天生好命。
不学无术是因为有他爸,拼搏创业也是因为有他爸,放着白领不当来当工人,无非还是因为背后有他爸。
好在纪尊寻不拘小节,他过他自己的日子,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。
这一次的冲动,在俱乐部成员眼里是公子哥的较量。
在叶征眼里,是幼稚的产物。
如果让他爸知道,那就是败家子们好日子过够了,腿嫌太长,想要敲折一截。
纪尊寻还在说着:“我只是气不过,一个想要我命的人凭什么那么猖狂,他凭什么在人群中称王称霸。”
“每个人的追求不同,摩托是我一生所求。”他沉着脸,毫无平时的神采:“如果我因为怕输而拒绝了,那未来的日子里再次看到摩托,看到熟人,我会觉得尴尬,觉得不安,觉得自己是条丧家之犬。”
“就算以后我不碰摩托了,可走在街上,发动机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,在我看来都是嘲笑我当初连比赛都不敢接,提醒我,败者为寇。”
他低垂着脑袋,将嘴唇抿成一条线,与往日全然不同,严肃起来像是换了个人一样。
从没见过他这样的状态,冯清棠一时语塞,张了张嘴连一个音节都没能发出。
轻叹了口气,冯清棠俯身安慰道:“你别这样想,事情没你说的那么严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