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再戳着手机,回复着邮件。
……
而另一头,身处欧罗巴洲还是下午,
正在出版社里的主编卡罗尔正对着电脑,有些心焦地等着这位作者的回复。
他是真喜欢这个作者的作品,
在之前还在另一个出版社的时候,看到这部作品的第一篇章就很欣赏,
这次再看到了剩下一篇章,就更觉得这部作品优秀。
当时他还在另一个出版社时就提议提高版税分成,
不过给他当时的上司否了,认为不应该给一个新人作者的严肃作品过高条件。
为此他和上司起了争执,也直接促成了他原本就有的跳槽想法。
就在卡罗尔的等待中,再收到了这个作者的回复,
这个作者的回复还是关于华语出版权的问题。
这个作者应该是华国人。
卡罗尔想。
不然也不会这么特别看重华语出版权的问题。
想了想,卡罗尔再回复了封邮件。
……
“……朋友,相信我,我对这本书的热爱一点不少于你。这已经是我能争取到的最好条件。”
再来回几封邮件过后,这个出版社编辑的称呼都变了,
通过来回的谈判,讨价还价。
最后确定了个稍复杂的合同条件。
就是伯特出版社,以百分之十二点五的版税分成,
获取到《七种罪》的海外除华语以外独家出版权,以及华语出版权。
不过华语出版权伯特出版社不是独家的,允许纪拙可以再授权给一家出版社《七种罪》的华语出版权。
算是纪拙这个作者和出版社在关键点上的折中方案。
“那合作愉快,请麻烦制定一份合同,我会将它打印出来,并邮寄给你们。”
“那提前预祝我们合作愉快,祝您的作品大卖,我相信这样部作品肯定会有他应该有的成绩。合同稍后制定好后,会再通过邮件发给a先生你。”
合作愉快可以,作品大卖大可不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