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墨家经过适篡改之后的《同义》篇来看,之所以认为舍弃了这种美好的上古之世,是因为人人逐利这是本性,而这种本性导致人们会违背“兼”这个概念上的人之利,以至于墨子所言的“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,不能相和合;天下之百姓,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。至有余力,不能以相劳;腐蠹余财,不以相分;隐匿良道,不以相教。天下之乱。若禽兽然。”
那么,鉴于这种情况的出现,于是人们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力,以达成了一个超然于众人之上的“公共权力”,这个放弃的权力中,包含了自然之道的执法权。
个别的人没有执法权,因为在“选贤人为天子”的时候,等同于让出了执法权,将执法权成为一种公共权力,使得可以维护天下人的利。
从这一刻开始,墨家和道家的分歧就已经出现。
墨家认为,国家、私有制、的产生是一种必然。
道家认为,国家、私有制的产生是偶然。
墨家认为,国家和法,本身没有错,错的是国是谁的国、法是怎么定出来的。是否有以天志、自然为指导,从而让法更加趋近于自然之道。
道家认为,国家和法,本身就是错的。所以“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”,这天下要相信每个人都知晓自然之道,使得每个人都有执法权,小国寡民,从而天下大治。
墨家认为,法的制定,要以自然之道为基础,以天志为规矩,然后逐条验证。法应该是有利于天下万民,同时又能保护每个人的“权”、“利”等,因为天生万民,而万民的存在本身就是天志之一,所以每个人的生命权、财产权这些,都属于自然之道。
道家认为,只要退回到小国寡民,重回人类的“自然状态”,那么天下也就不需要成文的法、成文的令以及各种暴力机关,要相信人天然的社会性和理性,将公共权力的执法权、立法权还给每个人。
墨家认为,天下利器、技巧的提升,使天下财富的总和增加,使每个劳动力创造的财富增加,所以这是进步的。只不过天下的制度,现在不符合此时的生产力,所以导致了现在天下的混乱和贫困。
道家认为,天下利器、技巧的提升,使得天下不可能退回到小国寡民的状态,从而使得天下大乱。是故“人多利器,国家滋昏;人多伎巧,奇物滋起”,已经得知自然状态是最好的,而现在天下是混乱的,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放弃这些技巧和利器,退回到自然状态。
第九十三章 借题发挥
道家认为,要退回到最完美的自然状态,就应该:“小国寡民。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;使民重死而不徙。虽有舟舆,无所乘之,虽有甲兵,无所陈之。使民复结绳而用之。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。邻国相望,鸡犬之声相闻,民至老死,不相往来。”
墨家认为,退回去是不对的,国和法本身没有错,错的是谁的国、法是否合于天志天道,要“选贤人为天子、集众义为天下法。众义即众利,法合于众人之利,以天志为规矩衡量法之善恶”。
今日的审判,其实就是那天费国国都酒肆之争在道义层面上的延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