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鄂州知府,宋少卿,朕以为直接流放去岭南好了。”赵桓咬牙切齿地说道。
不是鄂州知府的瞒报,这事能闹腾的这么凶?
之前苏州知府瞒着赵桓水患,那是仅仅瞒着皇帝,但是该通报汴京,让朝廷做出处理和支援。
赵桓可以容忍这样的潜规则,毕竟朝堂这种存在了一千多年的地方,没点不为人道的规矩,实在是说不过去。
但是他不能容忍鄂州知府的隐瞒,潭州是流民起事,导致州府被攻破,潭州知府都被暴起的百姓给剁了脑袋,他也报不上来。
难道他鄂州也被攻破了?!
“臣以为还是带枷进京比较妥当。”宋世卿拿出了一本《大宋律》翻了翻说道。
“找到了,《卷三·尚书吏部》吏治第三十二款。”
“官家,按照大宋律,鄂州知府,为渎职之罪,下诏申斥乃是应有之意,可是这鄂州知府的行径,极为恶劣,并且造成了大规模的影响,按律带枷革职流放岭南。”
赵桓看着宋世卿手里的大宋律,还真的看到了关于鄂州知府的处理办法。
【诸食禄之官,中下以下,每退一等,夺禄一季。公罪下下,并解见任,夺当年禄,追告身。公罪极恶,带枷归京。】
大宋律·卷三·尚书吏部,乃是脱胎于唐六典·卷二,宋随唐制,骨还是唐骨。
这一卷,主要记录的就是考核官员任免、考核以及奖惩。
而宋世卿说的第三十二款,乃是考核。
为官一方做父母官,一旦获得中下以下的考评,这名官员,就会降级,罚俸一个季。若是公罪,就是下下考评!
下下评,这名官员,就会被夺去官身,流放岭南,运气好点皇帝想起来,还能起复用,运气不好,就只能在岭南建设大宋了。
公罪极其恶劣,就是带着枷锁进京面圣,通常意味着,砍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