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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个期间,没有说出一句话。

他知道她在哪,他知道她明天结婚。

只能前往,他没有办法,凌晨的大风吹开了衣服,仍旧是入秋时的黑色风衣,不能抵抗冬天的温度,但他已经习惯,他穿着她最后送的那件风衣几乎走遍了世界,但遗憾的是他没有走出心里的那片阴霾,于是只能前往,他走了两个小时的夜路,万宝呛着他的身体,给予了残存的清醒,然后看见一辆回乡的客车,他付出了最后的一点钱,倒再最后一排没有人的座位。意识逐渐模糊的时候,他问他自己,是不是已经给了所有能给的东西。

到达那座城市的时候天已经大亮,他庆幸自己仍旧能够回来,因为走之前没有听到她说再见,他总是很在意这样的告别,比如入睡前的晚安,比如离别前的再见,他自幼缺失安全,于是只能把每次的问候当成永远,这样的方式让他觉得温暖。寒冷的人总是渴望温暖,但极端的执拗,他在路上想起最后一句话,他说,我要娶你。

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坚持,也是他的绝望,那种刻骨铭心的绝望来自于不能完成的愿望,愿望又总是另一种希望,而他的希望,便是给予的绝望。他很困惑,总是在这个怪异的圈子里游荡,找不到出口和光亮,他一次又一次告诉自己,下一个拐弯也许就是漫漫溢出的方向,但是他走了太多的地方,他知道,他还是没能用日暮愈合自己的伤。

他没有觉得沮丧,因为他没有了时间,分开之后,他总是一个人走很多的地方,没有什么朋友,随身不携带地图,甘愿在每个城市里经历迷路,再走很远的路,在车上睡着,路过大学,去踢一场球,然后坐到路边喝光一瓶矿泉水,看见前侧的太阳落了地线,直到累,才能宣告结束。

下了车他仍旧在行走,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跋涉,路上买了一朵花,他叫不上名字,但知道那不是玫瑰,味道很浓烈,颜色白艳。玫瑰没有这样暧昧的特征,然后看见了一排黑色的迎亲车。

他看见她从车里下来,他从来没有看见她穿婚纱的样子,无暇的洁白,让他眩晕,他看见那个男人轻轻的抱起她,他看见他的微笑和她的微笑,然后他终于看见,自己的微笑。

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唯一,是任何人的唯一,可惜他错了,因为他从她的脸上,看不到任何一丝不安的痕迹。

他躲在一个没人能看见的角落,看完了整个仪式,看完了她所有的笑容。他甚至觉得,她真的幸福了。

走到最高的那层楼,那朵花还是没能送去,因为他不知道那是一朵什么花,但他走之前转过头,看了最后一眼,默默的说了一声,再见。就像他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,露出白色的牙齿,开心的说,再见。

他看了看表,也许新娘已经褪去了婚纱,结束了隆重的仪式,他摇了摇头,很悲哀,到最后,他也没有找到自己灵魂的归宿,笑一笑,纵身跃下了二十层的建筑。

一点十分,他死了。

她离开电脑桌前听到那首歌在唱。

to the end of the day

the clock ticks life awa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