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5页

胃疼的社畜攥着她的无名指憋了很久,最终,在妻子困倦的眼神下,还是只憋出了纵容的一句叹息。

“……但你每次都记不得把婚戒戴上啊。下次戴上婚戒再出去,好吗?”

妻子总想不起来戴戒指出门,但那次他醉酒后提了很多遍,她就好好记下,一连佩戴了好几天。

就连在c国她抱着包子赶到机场找自己时,无名指上也是戴着戒指的。

但来到e国之后她就旧态复萌,小银环再次被塞入了床头缝里一塞就是好几天——

忘性真大啊,这没心没肺的小孩。

沈凌缩回了爪爪。

她借着卧室灯的暖黄色光晕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无名指,发现那上面的戒痕的确已经很淡了。

就算是长期佩戴戒指,摘下后一个星期左右戒痕也会消失,更别提沈凌从来没有戴那枚银环超过一个星期。

她有点心虚地缩缩脖子:“知道啦。我……我明天出门的时候尽量戴?”

并不是忘记了。

只是偷偷把它藏了起来。

因为店长说、店长说——

【你结婚了吗?那工作时尽量不要戴戒指,你太受欢迎了,客人看到戒指会失魂落魄,甚至拒绝给你小费的。】

沈凌不觉得店长在说谎,她亲自比对过,同为服务员,一个无名指上戴着戒指的女孩就是没有不戴戒指的女孩赚得小费多,不戴戒指的女孩也总能受到男性客人们更多的照顾。

她每天从这些客人那儿收到的小费都足以赶上她三倍的本职工资……照这个积累速度下去,阿谨的生日礼物绝对可以在e国提前买到手,甚至不用回到c国再挑选了。

今天下班时她就在摄政街相中了一件雾霾蓝的衬衫,而那件衬衫的价格即便是以目前每天的收入水平,也远远赶不上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