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卿随步履匆匆,踏着月色走上楼梯,并在顶楼的床榻上看见了藏锋的身影。
但对方没有注意到他,仍旧自顾自地酗着酒。一杯皆一杯,喝到玉色的肌肤泛着红,眼中神色不再似昔日清明。
清风撩起纱帐,方卿随除去鞋袜,涉水走向床榻。藏锋的衣衫落至臂弯处,健壮胸肌上的疤痕不算密集,但看得出来,都是陈年旧伤了。
有只手挡住了他又要饮酒的动作,藏锋抬起头,却见方卿随正站在床头,凝视着自己。
他没理他,掰开他的手,又要喝,而这次方卿随更不留情面,抬手掀翻了他的酒杯。
“你干什么?”藏锋的声音很冷,冷到方卿随以为自己认错了人,可旋即他便知道,这才是藏锋本来的模样——
对方转过头来,另一半边脸上的花纹也随着他的动作显露在他眼底。
“你喜欢横云?”
“疯了吧。”
藏锋有些被噎住。
“那你干嘛这样?”
“与你无关。”
“那就是喜欢你师父。”
藏锋这次没有立即反驳,但也没有承认。当然,显而易见,这样的行为在方卿随无异于默认。
“既然喜欢,又何必让横云去寻他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