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1. 血脉 “一个孩子。让你舍不掉、抛不下……

沉珠 林格啾 4897 字 7个月前

直到这时,沉沉终于意识到:

今天——唯独今天。

他是真的被人刺穿了胸口,而后,带着几乎致命的重伤,仍然出现在了她的眼前。

她愣了一瞬。

回过神来,却没有难过的工夫,转身便要去找伤药。

可,她甚至还没来得及动作。

魏弃已如鬼魅一般。骤然出现于她身后。

“……!”

伸出双手。

他轻轻将她搂在怀中。

而后,在她身体僵硬不知如何反应的那一刻。

少年弯下身来,冰冷的脸庞贴住了她的颈侧。

“死不了,”他说,“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伤口上。上药,包扎……之类的事情,我都不需要。”

也许,一开始的他,的确是需要的。

伤口若是失血过多,便需要花上更多时间痊愈;

同时受伤的部位若都伤及心脉,也会让他不得不卧床养伤。

就像一枚精致的木偶,倘若关节处的机关受到损坏,需要拆下部件重新整理修缮。

可如今的他已渐渐不再需要这个过程。

第一次与燕人交战,身中十五处刀伤,三处箭伤,手腕骨折,两根肋骨断裂,他泡在药浴桶中,花去二十一天,方才彻底痊愈;

雪谷之战,他被埋在积雪之下三日,身中五刀,右臂折断、左腿脚筋被挑,这一次痊愈,他花了十五天;

定风城下,身中四十三箭,以重伤之躯深入敌阵,五脏六腑无一完整,伤势远胜从前,他却只用了七天便从昏睡中醒来,十天,即可下床行走。

纵然金针封顶为他保下了最后一丝生息,可每次濒死之后再睁开双眼,他都能察觉到,自己身上属于“人”的那部分存在,正在逐渐地褪去。

而他的身体,也向着古籍所言,“刀枪难入,伤可自愈,血治百毒,万邪不侵”的——无情无爱,一心嗜杀的兵人,不可逆地发生着变化。

魏峥至今仍没有派人取出他头顶那枚金针,或许另有打算,或许只是为了他与赵明月成亲之时,尚且是个叫人看不出破绽来的“正常人”。

但只有他自己知道,这枚金针的效力,已经在衰退中。

他其实,早就已经死在了朝华宫中,一剑穿心的那一日。

如今的每一日,都不过是在向天借命,苟且偷生罢了。

魏弃拥着怀中人,双臂渐渐收拢。

他的心脏亦因这动作而被挤压着,伤口不住往下淌血。空气中弥漫着扑鼻的腥味,可他似浑然不觉,这痛意反倒让他在无边的孤寂中,寻得一丝久违的真实感。

就如他怀中拥抱着的,有体温、有心跳、凌乱呼吸着的谢沉沉一样。

他已经……后悔了。

后悔那一天想过与她一起去死。

后悔自己竟然想过,要她陪着他一起死。

这样活生生的心跳,若是死后,就像自己胸腔中那颗不会跳动的心一样,冰冷而无趣了吧?

他想要她像这样有血有肉地活着,陪在尚且还能被称为“人”的自己身边。

倘若还能再奢侈一些的话,那他便希望,若是有一日,自己连人的本能也失去时,能够控制自己——或者说,能够陪伴在自己身边,使用自己这把好用的“刀”的人,仍然还是谢沉沉。

用来杀人如砍瓜切菜是用。

用来真的砍瓜切菜,也是用。

好想……

他心里的那个声音不断重复着。

好想,和你一起活下去啊。

让我和你一起活下去吧。

“我能为你做什么?”沉沉忽然问。

她靠在他的怀里,起初几乎要越出胸膛的躁动不安的心,终于渐渐平复下去。

她的手,亦轻覆在了扣住自己腰肢的那双手上。

她问他:“不需要包扎伤口,不需要帮你洗掉那些脏衣裳,那,魏弃,你希望我帮你做什么呢?”

“陪在我身边。”他说。

“……”

“什么都不用做,”他说,“活下去,以及,陪在我身边。”

......

“但说真的——就、就这么躺着,真的没关系吗?”

深夜。

沉沉翻来覆去,辗转反侧了半宿,终于还是睁开双眼,侧身望向躺在床外侧、睡颜恬然的魏弃。

虽然闭着眼,可是她知道他没有睡着。

真正睡着的时候,他的表情不是这样的——大概是“同床共枕、”“老夫老妻”的某种默契使然,她就是有这样笃定的自信。

果然,她甫一出声,枕边人长睫微颤,随即,便缓缓掀起了眼帘。

“嗯?”却是发出一声疑惑的音节了。

“我的意思是,”沉沉只好伸手,隔着一层中衣,轻按在他受伤的伤口上,那力气小心翼翼,轻得几乎如抚摸,“真的就这么放任不管了?真的不会……流太多血,然后……”

“不会。”

“你就这么伤着,能睡得着?”

“睡不着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但是,方便想事。”魏弃言简意赅地交代着。

伤在心脉的疼痛感,尤其是伤口扯动时的绞痛,都能让他的脑子更加清醒。

回到上京已然数月。

这段时日,纵然他“大开杀戒”,毫不留情,可,被杀之人几乎都无一战之力。

已经很久没人能伤到他——直到今天,那个突然出现的刺客趁他分神之际,一剑洞穿了他的胸口。

如果不是他的体质特殊,这一剑,兴许能置他于死地。

且此人武功路数极为诡异,轻功了得,神出鬼没。

究竟有几分本事,他眼下与他交手不深,暂且难下定论。但,可以肯定的是,这会是一个难缠的“对手”。

魏弃又一次闭上双眼,陷入沉思之中。

一旁的沉沉,却露出了个意料之中的、“你看果然吧”的表情。

满脸黑线地半支起身来,她蹑手蹑脚爬起,想去外头找瓶止血药——当初魏弃险些丧命地宫,陆医士恐他伤口崩裂,开出药方之余,也留下了不少的止血药给她。她记得还没用完。

只可惜,她才一只脚跨过某人的身体,手腕便被人攥住。

“……?”

她本就小心翼翼踮着脚尖。

被他中途一拦,更是重心不稳,手在半空中拼命扑腾了两下——

最后,终是一屁股不偏不倚,坐在了离他伤口不过咫尺之距的……小腹上。

伤口淌血,他没喊过一声痛;

这么结结实实、正中靶心的“一击”,却让他顿时没忍住、闷哼出声。

沉沉连忙手脚并用地爬起,结果手没个着力点,不小心一按——

“好了。”

“不动了。”

魏弃搂着她的后脖颈,把人按进怀里,随手扯过被子,将两人一起裹得严严实实,“再动下去,流血流不死,可能得被‘秤砣’压死。”

“……我哪有那么重!”

沉沉在被子里瓮声瓮气地争辩,好不容易探出头来,整个人扒在他肩上,仰起头,刚好够到他的下巴。

“我一点也不重啊!”她怒气冲冲。

不过转念一想,不重也不是什么好事——她倒喜欢自己白白胖胖有福气的样子呢。

想到自己小时候那玉雪可爱、小团子般的讨喜模样,她的气焰顿消,只低声咕哝道:“你是没见过我小时候,那才叫小秤砣呢。我阿爹那么高,都快扛不起来我了。”

魏弃说:“那就再长胖些,让我瞧瞧你小时候的样子。”

他轻抚着她披散的长发。

许久,忽又低声道:“今日,我去见了阿史那金。这伤,便是在质子府中落下的。”

“阿、阿史那金?”沉沉一愣。

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印象,却既不是那满身珠宝玉石、肆意恣睢的九王子,也不是城墙楼上惊慌失色的小少年,而是定风城牢狱中,那只冲着自己炸毛的“狮毛狗”。

他有一双很漂亮的蓝眼睛。

以及,一身改不掉的坏脾气。

“哦……”于是她喃喃出声,“他还好吗?”

不会还和以前一样动辄生气、喊打喊杀吧?

“他的命尚有价值,引得不少虫蝇闻风而来,暂时死不了。”

魏弃说:“但是,今天,这里头多出了一只从没出现过的——厉害的虫子。”

沉沉闻言,脸色登时一变,“你的伤就是他……弄的?”

“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