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罢,一抬眼就看到站在屋檐下双手插兜,不住往这边望的陆霆华,队长媳妇没忍住“噗嗤”笑出声来。
“说起来,我原本还想给你和我家大力牵线搭桥来着,现在看来,幸好我当初没乱点鸳鸯谱。你和华子,你们俩,是不是在一起了?”
沈秋随着她的目光望去,正好陆霆华也在看她,两人对视一眼,复又默契地错开目光。沈秋被队长媳妇戏谑的眼神弄得又羞又窘,但还是大大方方地承认,“对,我们是在一起了。不过刚开始没多久,感情还不太稳定,所以没跟大家说。”
队长媳妇理解地点点头,“也好,经了那么一档子事,是该谨慎些。不过叫我看啊,华子这孩子是个能靠得住的,要是以后你们真走到一起了,他能让你过上好日子。”
好日子么?
沈秋复又向陆霆华望去,眼底带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潋滟缱绻。
两人一前一后从大队长家出来,默契地拐进一条小道。
许久,低沉好听的嗓音响起,“你今天,怎么想起穿这件衣服了?”
“怎么,不好看?”
沈秋狡黠地扭头看他,直把他看得耳根通红。但好在面上还能稳得住,故作镇定地直视沈秋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道:
“好看,跟画报上的明星似的。”
顿了顿,又加了句,“我喜欢。”
经历过后世信息大爆炸的老司机沈秋,被七十年代一句简单的情话撩拨得面红耳赤。她又想起在S市百货大楼时,因为这件大衣的价格远远超出自己的心理预期,她都想放弃了,是陆霆华坚持开票付款。
她到现在都记得,当时他痞笑着俯身凑近她的耳朵,声音低沉,还带着些许沙哑:
“穿给我看,我喜欢。”
那时喷洒到耳垂的热气,经过时间的推移愈发强烈,沈秋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耳朵,试图抹去她敏感肌肤上残余的细微颤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