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现自己喜欢同性是因为最简单的生理反应,而发现自己偏爱林之谚是一件很复杂的事。

就像家里养了一条小狗,出门前会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,回家后会热情地缠着自己,渐渐成为习惯。

简舒华十分享受这一刻来自于对方的肌肤触碰,他贴在自己耳边的声音,他压在肩膀的重量,都非常的——

性感。

这是一副鲜活的,漂亮的,滚烫的躯壳。

包含着一颗跳动的心脏,年轻且有力量。

想到此处,简舒华的喉结不禁上下动了动,喉咙中有些发渴。

“简老板,”上铺几个人都已经睡了,林之谚的声音压得很低,几乎是个气音,他的指尖划上简舒华的胸口,在他第三颗扣子的位置钻进去,“我可以吻你吗?”

胸口那不听话的指尖摩擦出痒意,简舒华抬了抬下巴,贴着林之谚的耳朵道:“当然可以,林先生。”

黑暗像是一发催化剂,让一些平日里缩在角落中毫不起眼的情绪陡然膨胀,生根发芽。

林之谚借着车窗外浅薄的月光亲上简舒华的嘴唇。

这不是他们的第一次接吻,却与第一次一般令彼此心动。

简舒华的声音轻极了,他拉住林之谚的手,在他耳边吹气:“用手,帮我。”

铁轨的碰撞声在车厢中轰鸣,掩盖了刻意压抑的声音。

简舒华很会控制自己。

这里并不是封闭空间,更加使他心底生出一种偷情的感觉。